取得經營管理簽證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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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經營管理簽證的條件

为了取得经营管理签证,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呢?

经营管理签证依据【法务省规定的3条基准】

法务省规定的3条基准

首先,确认基本的条件。经营管理签证的条件根据法务省令作出以下规定。

申请人符合下列其中一条的情况

 从事与申请相关的业务必须在 日本有一家事务所。但是,如果尚未启动业务,则必须确保在日本确保用作业务营业场所的设施。

 有关的业务规模属于以下任何一项。

(1) 从事经营或管理的人员以外要有两个或更多全职雇员(不包括在附表的第一栏中具有居住身份的雇员)。

(2) 资本金或出资额在五百万日元以上。

(3) 符合(1)和(2)规模

三 申请人想要从事管理的情况下,在事业的经营或者管理中有3年以上经验(含有硕士所读经营管理科目的期间)并且,获得的报酬要和日本人从事一样业务获得报酬相同或高于。

「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号基准制定」

(平成二年法务省令第十六号)

https://elaws.egov.go.jp/search/elawsSearch/elaws_search/lsg0500/detail?lawId=402M50000010016

以上简单归纳为,经营管理签证基准和条件为以下3点

在日本国内有事务所

资本金500万日元以上

有相关事业经营管理经验3年以上(从事管理业务的情况下)

分别具体说明以上3点

经营管理签证基准1 日本国内有事业所(事务所)

第一个标准是要企业的事务所(或办公室)在日本已经存在或已确保。公司所在地的事务所必须确保在日本本土。

但是,仅仅有事务所还不行,还需要根据要进行的事业内容来确保适当的事务所。对于事务所的规定,请参考内务省制定的日本标准产业分类一般原则第2项。

经济活动单一的经营主体要拥有一定的经营场所,也就是要有一定的面积。

提供金融或服务产业的人员及设备要有一定的继存性。

满足以上定义的2点是适合的事务所的条件。

经营管理签证基准2 相当于500万日元以上的事业规模

第2个基准是事业规模,必须满足以下条例其中之一。

除了从事经营或管理人员之外,要雇佣在日本居住的2名以上的正式员工。(法别表第一的上条的在留资格者除外)

资本金出资额在500万日元以上。

满足以上标准规模的都被认可。

雇佣在日本居住的正式员工2名以上是什么意思?

2名以上的正式员工,一般不包含就劳签证,日本人或者永住者是可以的。

日本人

永住者

特别永住者

定住者

日本人配偶者等

用住者配偶者等

但是,一般来说设立公司,由于使用资本金的时候比较多。正式员工的签证申请我们是不代理的。

可以认为「雇佣日本人或者永住者的员工会对审查有加分」的效果。

资本金或者出资总额在500万日元以上是什么意思?

还有一个基准就是资金。一般需要公司设立时的资本金在500万日元以上。

关于500万日元以上的资本金,也可是借入的形式,近年,对于资本是被真的用于当做资本金还是用于投资而一时入金而已,审查会非常的严格。

其次,要求对资本金形成过程要有详细说明。当然,即使一时的入金为500万日元以上,作为经营管理签证的资本金也不一定会被承认。

经营管理签证基准3 申请人的经验和报酬

第3个基准是申请人的经验和报酬。申请人作为管理者取得经营管理签证的时候,必须要有数年的经验或者一定的报酬额为基准。

实际业务经验3年以上是什么意思?

实际业务经验如果是在硕士专攻关于经营或管理的科目的学习期间也被算为经营管理经验年数。

和日本人有同等以上的收入水准是什么意思?

和日本人有同等以上的收入是指由于在业界和业务内容的不同不能明确金额,大约是20万日元以上。

实质上被审查的4个要件

在日本,以法律的基准和出入国在留管理局(旧称入国管理局)审查者的基准实际上也会有所不同。

在这方面,根据我们申请经验,从2020年至今,实质上使用的4的基准作出以下说明。。其中,满足2和3的基准是很困难的,所以就要看申请人/代理人的实力。

将成为经营实体的公司要在日本国内

可以判断是有公司实态的

可以判断公司的事业内容是有可持续性和安定性

可以判断经营管理者本人有经营管理的能力

实质要件1:要有将成为经营主体的公司

首先,作为大的前提条件是「申请前已经成立了公司」。

除了特例,进行申请的顺序是「设立公司→申请经营管理签证」。

但是,签证申请对公司也是有要求的,在没有提前考虑周到就设立公司后,在签证申请阶段可能会重新修改登记内容等状况。要注意这一点。

总之,「设立公司时必须要考虑之后经营管理签证的取得时的一些要求」。

具体的要件是根据各种状况而灵活的作出变动,在设立公司之前的阶段,建议您要好好确认。

实质要件2:公司有实际的形态,随时都可以开始事业的状态。

第2个要件是「有实体存在的公司,事业开始的前期准备已经尽可能准备好」

具体如下:

资本金500万日元

有业务用的事务所和必要的设备,办公用品等

是否有在日本国内雇佣或准备雇佣2名以上的正社员

也就是说,申请前「公司法人资格」「资金」「事务所」「设备」「人才」等,「如果在经营公司上没有具备所要求的的要素的话,经营管理签证就不会通过审查」

为什么事先要冒着开始进行投资后才能申请签证的风险呢?

「为什么即使不是很肯定能取得经营管理签证,也要承担风险做好准备呢?」

或许您有像这样的疑问,首先要了解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的想法。

在经营管理签证审查上,最关注的是「您是不是为了取得签证而设立的空壳公司呢?」

如果不解除这个疑惑,签证就不可能取得。

也就是说,为了解除这样的疑惑,在实际开始业务之前,就要准备好必要的「资金」「事务所」「设备」「人才」,来证明您是真正想要开始经营一番事业的。

可能让人感到不近人情,出入国在留管理局是以这样的规定和衡量标准来进行审查。

如果加上实质要件1,为了取得经营管理签证,到签证申请时需要花费多额的投资,如果

申请没被批准的话投资也白费了。

那么,在进行具体申请准备之前,要考虑「是否真的可能取得经营管理签证?」我们建议一定要仔细地想好。

实质要件3:是否可以判定事业是有持续性的

第3个要件是,可否实现事业的持续性。在经营管理签证申请上,可以证明事业的持续性是很重要的,也是难度很高的部分。

在事业计划书中的说明

新设立的公司,事业的持续性在事业计划书中体现。

在事业计划书中

申请人的个人资料,为什么要开始这份事业

申请人是否真的能从事这份事业

有怎样的组织体系,怎样开展营业活动

将来的收支计划是否成立

等等,都是要对审查人员提出的质疑给与有说服力的回答。

对新成立的公司,可以认为「在经营管理签证的取得上,事业计划书是最重要的资料」

另外,已经是处在营业中的公司经营者,事业的持续性,原则是由决算书来判定。营业额是否成立,是否有利润,都会给出极为客观的判断。原则上如果是黑字就会判定有持续性,如果是赤字在持续性上会被怀疑。

赤字等的理由,会被认为在持续性上会有问题,就会和新设立的公司一样,要求提出事业计划书和再建计划等未来的计划。数年的赤字或债务过多,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明显没有事业的持续性,无论第一次申请还是更新都很难通过。

实质要件4:要求经营管理者要有管理的能力

实务经验要在3年以上

要有在业务上的必要的资格和经验

要有和日本人同等以上的报酬

最后的要件是要求经营者有经营的能力。第4个要件通常都不会有问题。

基本上,和实质要件3「事业的持续性」一起在「事业计划书」中来判定经营者的能力。

但是,实际上外国人经营者不能实现的业务,申请人的年龄和业务水准没有达到要求的情况下,要证明经营者具有足够的经营管理的能力。

实质被要求的4个要件的总结

上面解释的篇幅较长,简单的总结一下。

实质上被询问的要件如下

作为经营主体的公司是在日本国内

可以判定公司的实际形态

公司所从事的事业具有持续性和安定性

经营者本人有经营的能力

基本上满足这4个要件的话,经营管理签证是可以拿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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